12月29日,《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政府性重点项目资金和财政预算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监督的暂行办法》(草案)在石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上获通过。今后,石市政府性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将由人大常委会全程监督。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性重点项目计划清单需书面呈报石市人大常委会。 + Z C) ]1 R7 ]- @7 p7 c9 t+ v6 i/ H9 T
按照《暂行办法》(草案),政府性重点项目资金是指经石市政府确定由投资性公司为主体,纳入市本级财力投资基本建设计划或利用国债、地方债、金融机构贷款等融资形式的重大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石市人大常委会实行从资金拨付开始到资金使用结束的全程监督。主要监督石市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建设等有关部门,保证资金正确使用的措施和办法是否合法、可行、有效。$ G7 i y% h y8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