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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5 16:21:53 | 查看: 704| 回复: 0
公安部两项交管新规元旦起实施,石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权威解读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和《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两项交管新规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两项新规从驾驶证申领、驾驶人考试、驾驶证使用、交通违法记分、便民服务措施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昨天,市交管局有关负责人就两项新规的实施进行了权威解读。

吸毒成瘾未戒除

予以注销驾驶证

市交管局有关人员介绍,对取得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规定了更为严格的限制条件:一是有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醉酒驾驶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增驾大中型客货车。二是明确有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记录的10年内不得申请大中型客货车。三是记满12分的5年内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3年内不得申请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

为加强对吸毒人员申请驾驶证及驾驶机动车的管理,123号令进一步细化了吸毒人员申领驾驶证的限制条件:一是将原来“吸毒成瘾尚未戒除不得申请驾驶证”的规定,明确为“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二是明确取得驾驶证后具有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或者社区康复措施的三种情形的,视为吸毒成瘾未戒除,予以注销驾驶证。三是明确持有驾驶证有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予以注销驾驶证。

驾驶技能考试

三年可考10次

123号令优化了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项目:一是简化了小型汽车桩考考试线路,改为倒车入库,取消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要求。二是将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等两个项目调整至实际道路驾驶考试中。三是取消限速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通过单边桥3个项目。调整后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桩考、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5个项目。此外,在科目二场地考试中,将用施画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防止考生以标杆为基准点背口诀应试,使考试更贴近实际场景。

为防止出现“以考代训”的现象,新规规定: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应当重新预约考试。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3年有效期内,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不得超过5次,即:科目二和科目三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各有10次考试机会。第5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科目一和科目三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没有预约次数的限制。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科目二、科目三考试不合格的,重新预约考试的间隔时间由20日缩短为10日。

实习期记满12分

注销驾驶证

123号令进一步完善了驾驶证实习期管理制度:一是将增驾新取得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并纳入实习期管理。二是明确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三是规定所有车型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四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违法记6分以上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超速50%以上记12分

市交管局有关人员介绍,123号令进一步加大对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一是新增使用伪造和变造校车标牌、校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等14个涉及校车管理的记分项。

二是新增记12分的记分项2项。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以上的记12分;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记12分。

三是由记6分提高到记12分的记分项4项。机动车超速50%以上,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疲劳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违法停车,由记6分提高到12分。

四是调整表述的记12分记分项2项。将公路客运车辆超员20%以上调整为营运客车、校车超员20%以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决定,取消了原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记12分的内容,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记12分。

五是细化了超速的记分标准,明确规定在任何道路所有车辆只要超速50%以上,一律记12分。此外,还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车牌应配置8个新式固封装置

市交管局宣传科民警张华介绍,123号令加重的记分项之一就是: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违反每一项都要一次性记12分,罚款200元。

记者了解到,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中规定:车牌架应是固定式车牌架,不允许使用可拆卸活动号牌架和可翻转车牌架;

机动车车牌架外框不得带有标志、字母、装饰图案,更不得遮挡号牌字符。

每副机动车号牌应当配置8个新式的号牌固封装置。

“若新车未检,车主一定要注意一副车牌是否配置了8个新式的号牌固封装置。”张华提醒市民机动车牌照架的固封装置必须使用交管部门指定的产品,这种固封使用的是防盗螺栓,其固封扣盖上标有“冀A”的字样,市民可以拿着行车本,到省会的两个车管所业务大厅购买,一套固封4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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