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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5 20: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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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似是而非 ; C5 U# ~5 G* R5 E5 Z, \- u% [3 g
盛大林
8 l( K( u) C \: f" o一名自称是宜黄官员的网友“慧昌”在财新网发表了题为《透视江西宜黄强拆自焚事件》的文章,为宜黄县因强拆自焚事件而被免职的书记县长鸣不平。“强拆问题全国普遍存在”,那篇文章认为,每一个人其实都是强拆政策的受益者,而“宜黄事件是我国城市化运动过程中的一个牺牲品”。最后作者还总结道:“从某种程度上说,没有强拆就没有我国的城市化,没有城市化就没有一个‘崭新的中国’,是不是因此可以说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据10月14日《京华时报》)
& d( \# }$ a3 Y! [" C( v“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此言一出,哗然一片。很多网友和读者在看到这一说法后,感到非常震惊甚至出离愤怒。有人预言,这句话将成为“2010最雷人之语”! ; i% }# C, b! \2 J- {2 G
近几年乃至十几年来,中国都处于快速的城市化之中。一幢幢高楼拔地而起,一条条街道取直拓宽,一座座新城横空出世……每年都有过千万的农民变成市民,各地的城市建设也都是日新月异。不可否认,这种超常规的发展都是与各地城市政府的大刀阔斧、雷厉风行分不开的。城市化以及城市建设,当然离不开征地拆迁。或因为补偿价格谈不拢,或因为故土难离而不愿搬走……在旧城改造或城市扩建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钉子”或者无法协商解决的争议。如果完全坚持自愿的原则,城市化的速度就会大大放慢甚至寸步难行。实际上,在各地的城市化以及现代化城市建设中都不乏强制拆迁的身影。因此,我们应该承认,“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这个命题基本上是符合事实的;至少可以说,如果没有强拆,现在这个“崭新的中国”不会来得这么快。
( b& D# E( T7 K7 Z/ i但,这并不意味着强拆就一定是正义的,是可以随便使用的手段。强拆有合法不合法之分,更有公平不公平之别。公平、合法的强拆是可以接受的,但不公平、不合法的强拆却是必须反对的。实际上,近年发生的很多自焚等恶性事件大都是因为补偿的不公平以及强拆的不合法。比如,很多征地拆迁的补偿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政府征地拆迁后出让的价格往往是补偿价格的几倍甚至几十倍,这简直就是一种掠夺;按照规定,强制拆迁必须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而且应该由获得授权的公权机关来执行,但有很多强制拆迁是由开发商操刀的,而且拆迁户无法获得司法救济。现代**必须保障每个人的自由和发展权利,如果容忍罔顾正义、践踏公平的强拆行为,那么城市化乃至“崭新的中国”都失去了根本的意义。
, l3 E9 l& A# u因此,人们批评或谴责宜黄县的强制拆迁,不是反对强拆本身,而是反对强拆中的不公平及其非法行为。毫无疑问,在尚未达到补偿协议、更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宜黄县有关部门和开发商就采取强拆行为是不合法的;在自焚发生后,宜黄县委书记和县长亲自带人到机场截访并限制受害人家属的人身自由甚至公开抢夺尸体,更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公然侵犯。“慧昌”拿强拆在现阶段的合理性为宜黄县辩护不仅拿错了“武器”,而且揭穿了宜黄县的谎言,因为宜黄县委县政府一直声称那浩浩荡荡冲到钟家敲门砸窗的百十号人是去“谈判”的,而不是去“强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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