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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6 14:34:08 | 查看: 940| 回复: 0
201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网上报名启动大学生入伍可享受多项优惠
近日,记者从国防部征兵办和教育部有关部门获悉,2012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即将正式启动,今年继续实行网上报名。4月20日至7月20日,报名参加入伍预征的201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zbbm.chsi.cn或zbbm.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

  为帮助广大毕业生了解入伍预征有关政策,4月23日至27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将共同举办“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政策网上咨询周”活动,届时将邀请军地有关专家在线为毕业生答疑解惑,毕业生可直接登录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http://www.ncss.org.cn/2012zbzx/)与专家互动,请广大毕业生密切关注。

  据悉,今年国家对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政策进行了完善,入伍大学生可享受五方面的优惠政策。一是优先征集。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时,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二是优待政策。由政府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最高可达2.4万元;其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三是选用培养。高校毕业生士兵可优先选取士官;符合条件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可选拔为军官;在报考军校方面,专科毕业生士兵可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进入有关军队院校学习;高校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四是考试升学。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高职(专科)毕业生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五是就业服务。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高校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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