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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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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6 11:56:45 | 查看: 555| 回复: 0
今年以来,石家庄交管部门开展了一系列针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治理和宣传引导行动。昨日记者获悉,石家庄市公安交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底,在市区范围内再次掀起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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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交管人员介绍,在此次行动中,交管局将事先确定的10个交通文明示范路口作为先期试点路口,集中警力综合施治,然后逐步扩大示范路口范围。至今年年底,市区主路口和支路口非机动车守法率达到95%以上,行人守法率达到90%以上。6 Y. I2 U; S9 U& N7 J" Z

  E4 A: U' \' @6 b. K  据悉,此次行动整治的重点有: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是不按规定信号行驶(即闯信号)、越线停车、非机动车在人行横道上骑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是不按规定信号通行(即闯信号)、行人不走人行横道。( c& N5 n( A7 U( p$ D" N# X/ j

, ?4 T7 R' g5 I; E8 e  同时记者了解到,石家庄市公安交管局将全面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一方面将调整信号灯配时比,尽量延长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时间,减少非机动车和行人等信号时间;另一方面,合理设置便道护栏,规范行人通行秩序。同时,在路口醒目位置设置“不闯红灯”等文明交通提示牌,施划“红灯亮时,请不要进入人行横道线”提示标语,在有条件的路口设置音响提示装置,设置和完善非机动车二次过街标线和行人过街驻足区。逐步在市区临街的主要单位门前设置提示、提醒市民依法出行、文明出行的固定提示牌。还将对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较为集中的单位定期进行曝光,并与“文明单位”评选活动挂钩;对公务人员交通违法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罚外,将抄告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加强教育管理。: h  N* H+ c9 f; ~4 }0 l* q( x) L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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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8月12日,市区共处罚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1820起,依法滞留非机动车47辆5 r- ~4 D% E% y% `"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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