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在天 唐山
发新帖

收听

听众

主题
发表于 2010-5-20 18:42:10 | 查看: 219| 回复: 0
“爸爸,救命!”听见女儿小美的呼喊,任先生急忙循声找去,发现女儿跌进了一个水池里,大哭着挥舞着双手,任先生一把将女儿抱上来。这是5月16日在裕华区东方观邸小区地下停车场发生的惊险一幕。万幸的是小美只是擦伤了胳膊和小腿,并无大碍。. [  t" }6 H' ~2 r( [
  笔者5月18日来到事发现场,找到了“肇事”的水池,丈量后发现水池宽约0.8米,长约1.1米,深约1.4米,里面有些积水,水深约为0.4米。这样的水池,对身高1.3米的8岁小美而言,相当危险。
3 w. \* \- Q6 E8 c* ]5 W( c" i  任先生回忆,5月16日他准备带女儿外出购物,于是到地下车库取车。女儿顽皮,东躲**,谁知跑到东北角停靠的一辆车后瞬间就消失了。任先生只听到了“扑通”一声和女儿的哭喊声,他跑过去一看,女儿掉到紧靠墙根的一个水池里,但还保持着站立的姿态,裤子全湿了。0 x4 S7 V& k% z# Y
  任先生心有余悸地说:“虽然只受了些外伤,但孩子还是受到了不小的惊吓。”% v5 U. t9 x( Z8 h
  地下车库为何会有积水池?任先生随后找到了小区物业部门,一位姓贾的经理派人查看后说,这个水池是开发商建造车库时用来排水的,但没有安装铁箅子,他们会通知开发商尽快安装。
8 @( r$ \' y) t2 F; g       笔者就此事咨询了马倍战律师事务所的王亚琼律师。王律师表示,业主与物业公司一般均签署有制式的物业管理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物业公司承担公共设施的维护、业主安全的保障等相关义务,一旦发生危害,业主可据此向物业公司要求承担赔偿责任。同时需要强调的是,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的当事人是业主与物业公司,合同的权利义务只在他们双方之间产生,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来说,把责任推向任何第三方都是不符合法理要求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石家庄社区门户-石家庄OK网 ( 冀ICP备04007985号 )

GMT+8, 2024-11-6 00:19 , Processed in 0.044633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