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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1 11: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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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 K1 u1 C# ?河北石家庄出资10万元重奖“文明交通”带头人
8 {2 m' i, M, S3 @( I/ C月10日清晨8时,在省会中山路与建设大街交叉口,当眼前的红灯亮起,步行人郝召云在人群中第一个停下脚步时,她没有想到,因为自己的这个举动,她现场获得了500元奖金。此前,省会文明办、石家庄市公安交管局决定出资10万元,在7月10日—7月21日期间,以宣传倡导、志愿劝导、奖惩引导 / Z$ d' w6 {% y/ B6 {
为着眼点,按照“不定时间、不定路口、不定对象”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遵守交通法规奖励活动,对当天搜索开始后在各路口寻找到的“第一位不闯红灯的行人”、“第一位不闯红灯的非机动车骑乘人”进行现场奖励,每人一次奖励现金500元,以此激发和调动广大市民守法出行、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积极性、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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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首日6行人各获500元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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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的活动于早8点开始,早晨8点,在中山路与建设大街交叉口,石家庄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省会文明办主任薛建廷,石家庄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公安交管局局长武瑞琪分别将500元奖金发给第一位不闯红灯的非机动车骑乘人王秀山及不闯红灯的行人郝召云;在中山路与维明街交叉口,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王惠周,市公安交管局副局长金永安分别将500元奖金发给第一位不闯红灯的行人杜彦坤及第一位不闯红灯的非机动车骑乘人郑立刚;在中山路与青园街交叉口,省会文明办副主任申学启、市公安交管局局长助理、设施大队大队长李春光分别将500元奖金发给第一位不闯红灯的行人陆运清及第一位不闯红灯的非机动车骑乘人刘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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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奖者自称红灯前常带头交法0 e7 K6 b; `) c5 L$ f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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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从石家庄市公安交管局局长武瑞琪手中接过500元现金奖励后,获奖者郝召云显得十分激动,她说她从没想过自己会因为“红灯停”这样一件小事而获得奖励,她告诉记者,该路口是她每天都途经的上班路,遇红灯止步,是她多年来的坚守,不会介意身边的陌生行人怎么做“但如果我和朋友同事一起过路口,遇到红灯后我会喊他们停下”。. u! k7 P" [0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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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称重奖行人做法新颖. O8 g4 S; K* f5 V5 F7 S5 p
( z" h0 T$ e3 B4 m 在中山路与建设大街交叉口,在目睹两名行人受奖后,一名路口交警告诉记者,自交管部门今年开展整治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以来,每天上下班通过该路口的固定人群中已经鲜有闯红灯者,但因该路口毗邻大型商场,临时途经人群众多,闯红灯行人也主要出现在这类人当中,这名交警表示,在先前的执法中,交警更侧重于“管”,而非奖,此次重奖行人的新颖做法,无疑可以鼓励更多的人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从而近一步降低行人的交通违法率。; d; @$ E; \1 R4 u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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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办:“带头人”受奖能感染更多人' ^+ |: g% L% @& Q& l, W" o( X. D
D& d& s+ U& |8 S& ~ 对于政府出资奖励文明交通“带头人”的行为,石家庄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省会文明办主任薛建廷表示,此次活动是省会引导市民文明出行的一次大胆尝试,市民文明交通的品质绝不是可以用金钱衡量的,但“带头人”的受奖,却可以让其文明交通的闪光行为放大,从而感染更多的人。薛建廷说,交通出行只是反映省会公共秩序的一个层面,在维护公交乘车秩序、游园爱护公物等**方面,省会还需要同样的“带头人”,从而实现市民文明素质的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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