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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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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3 16:48:04 | 查看: 804| 回复: 1
38岁的沈欢(化名)最近一直在考虑自己要不要领养一个孩子。“我想要个女儿,背着红书包,穿着红裙子,上学去。”

  生不了孩子,是3年前一次意外的结果。当时,她和男友一通大吵,在种种积怨下准备要分手。

  然而似乎有些像8点档的电视剧,分手前她怀孕了,而且是宫外孕。当时她已经快35岁,这一次折腾的结果是单侧输卵管被切除。

  宫外孕,医学上也被称作“异位妊娠”,通俗地讲,就是受精卵没有顺利地着床在子宫里,而是在其它地方,最常见的就是着床在输卵管上。这是一种严重威胁女性健康的疾病,如果诊断不及时会造成大出血,危及性命,或者丧失生育能力。

  几乎在和沈欢同时,杭州的小朵(化名)也经历了同样一场“劫难”。2007年,她也遭遇了宫外孕,而且是一种更为罕见的宫颈妊娠。

  “宫颈妊娠,那么罕见的病症怎么会让我遇见?”在此之前,小朵对这个名词闻所未闻。

  治疗过程犹如一次历险记,让她记忆犹新的是,当时所在医院的医生都惊叹她的运气。

  “她说我这比中大奖还难”,连这位妇产科医生都只在教科书上见过。

  所谓宫颈妊娠,也是宫外孕的一种。它意味着,受精卵着床和发育在宫颈管内,极罕见。

  手术过后,沈欢和男友彻底分手了。因为这次宫外孕,男友甚至认为她可能向他隐瞒了一些“不堪的过去”,这让沈欢百口莫辩,因为她也闹不清楚,自己没有妇科疾病,也根本没有流产史,为什么会撞上宫外孕。

  直到去年3月,沈欢在一本国外的孕育类科普书中,提到了一些宫外孕的产生与“左炔诺孕酮”服用有关。部分谜底突然在她眼前打开。

  沈欢记得,当时和男友大吵之后她一个人走在夜上海的大街上,突然想起前一个晚上做爱时没有采取任何避孕措施。带着满腹的怨气,她没有多想,拐进了一家药房,买了一盒“毓婷”,“那是我当时唯一知道的一种紧急避孕药”。

  紧接着的才是怀孕——宫外孕手术——切除输卵管,这一系列的噩梦。

  “毓婷”是一种避孕药的商品名,药品名是“左炔诺孕酮”,在避孕药的分类上被分作“紧急避孕药”,区别于普通避孕药,它是无防护性生活后的一种补救性避孕措施,通过抑制排卵和阻止孕卵着床,并使宫颈黏液稠度增加,精子穿透阻力增大,从而发挥速效避孕作用。因此也被称为“事后避孕药”。

  除了生产厂家是北京紫竹药业的毓婷,另外市场上还有产自沈阳等药厂的安婷、惠婷等同类药。

  在漫天遍野的网络讨伐中,火力对准的都是毓婷。事实上,毓婷只不过是因其名声最盛成为了药品名为“左炔诺孕酮”的这类药的代名词。

  在“天涯论坛”的一张题为《毓婷:究竟还要造就多少宫外孕?》的帖子,2000多人次跟帖发言。楼主在帖子中披露,自己作为一名妇产科的实习大夫,在三个月内接诊的30名宫外孕患者中有19位曾经服用过毓婷。

  这个数据或许有些夸张,但是它让很多人第一次听说了宫外孕和毓婷之间存在的联系,包括小朵。她一直把自己的这次怀孕经历当作是自己的背运,直到有一天朋友让她看了这个帖子。“这不都和我一样嘛!”她清晰地记得,自己在那次怀孕前服用了毓婷,“粉红色的壳,十来块钱”。

  事实上,近几年来,一些妇产科医生一直在关注左炔诺孕酮可能存在的风险。2006年,北京妇产医院的韩丽晖、赵虹两位医师对此进行了研究,她们对来医院计划生育门诊的309名患者进行了定量分析,这309名患者都是在服用了左炔诺孕酮失败后,到门诊进行中止妊娠手术。

  在这309人中,异位妊娠(俗称宫外孕)9例,约占3%,而在普通孕妇人群中,宫外孕比例也就是1%左右,提高了近2倍。

  此外,云南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妇科医生余韬、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妇科医生也先后撰文分析,在她们经历的宫外孕案例中,排除了炎症等**干扰因素,紧急避孕药失败成为宫外孕的可能致病因素。

  在1999年出版的人民卫生出版社的《中华妇产科学》分析了紧急避孕药导致宫外孕的机理:“低剂量的孕激素并没有抑制排卵,但输卵管蠕动发生障碍,因此输卵管妊娠(即宫外孕)明显增加。”
王佳      
发表于 2010-8-3 16:48:49
不可能的维权

  一年前,沈欢结婚了,第一次想要一个孩子。

  然而,切除了一侧输卵管的沈欢,在后来的孕检中发现仅剩的一侧输卵管又有些粘连,要想怀孕,除非做试管婴儿。风雨突变的是,因为老公突发脑溢血,沈欢没有精力再投入漫长的“试管”过程。“那就不做妈妈了吧,”沈欢作出了艰难的决定。

  比沈欢稍幸运的是,小朵当时采用的是保守疗法,因此没有在这次意外中失去生育功能。但是两年多过去了,她仍然不敢要孩子,甚至想都不敢想。“一开始还以为是自己还想玩,不去想生小孩的事,事实上是这个莫名的阴影始终在那里。”小朵说。

  曾患宫外孕的人下次发生宫外孕的几率仍然很大,这个威胁是现实的,更何况心理上的障碍也难以克服。没有小孩的痛苦是清晰的,然而,谁能为这一切负责,在她们看来则异常模糊。

  沈欢发现自己并不孤单,她在网络搜索引擎中输入“紧急避孕药宫外孕”,蹦出来33万多条信息,而在某网站的贴吧里,有一个横跨三年的网帖,从2007年4月至今,有数百人在上面投诉。

  沈欢曾经有一次按照厂家网站上公布的电话打过去询问,对方的健康顾问一句“任何避孕措施都有失败的可能”就解释了全部。

  2009年4月,上海市一家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女律师黄蕊,打算征集所谓的“毓婷”受害者,拟开展集体索赔行动,“因为我也是女性”。

  沈欢看到这一征集,联系了黄蕊。她也想过走法律诉讼之路,但是这条路同样难走。黄蕊说,先后有10余名受害者和她联系过,但是由于从法律的角度看,要开展索赔是非常困难。事实上,大多数有此经历的人都是在做完手术之后,偶然上网或者从别的渠道才听说这二者间的关联,因此事先根本不可能保留一些相关证据。

  紧急避孕药并不是处方药,在任何药房都可以随便购买到,购买小票大多数人都是随手扔掉,从律师的眼光看来,索赔的第一步就不顺利。“怎么去证明服用了这种药呢?”黄说。

  即使有强有力的证明你服用过这种药,要把宫外孕归因于单纯的某一种都非常不容易。原来,宫外孕成因复杂,一些妇科炎症,如**炎、宫颈炎都可能感染到输卵管,造成输卵管炎症。此外,反复做过人流、做过阑尾手术、盆腔炎患者等都会使宫外孕的风险增加。

  程序上的艰难已经吓到了大多数人,更何况这还涉及到女性非常隐私的生活内容。黄蕊进一步分析说:“比如,进行到某个阶段的时候,根据需要,可能要求描述你的性史,或者没有妇科炎症、没有流产史等多方面的证明。”沈欢当时还没有结婚,这对于一个女性来讲,意味着什么,她很清楚。

  半年以后,这次索赔活动以失败而告终。对于大多数有类似经历的女性,除了能在网络上讲述自己的经历和谴责一下,几乎没有更多的渠道。

  在一些服用紧急避孕药后发生宫外孕的QQ群中,她们热聊的都是治疗的话题,而对于一些索赔的话题都不太感兴趣,“律师都说没办法了,新闻报道有啥用?”

  与沈欢知道真相后,积极寻找渠道反映不同,小朵在治疗结束后,马上把手上所有的病例本都扔掉了,也根本没有一丝半点的购买证据。“就像要把这段噩梦擦去。”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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