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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4 08:41:36 | 查看: 1194| 回复: 2
这是真实的故事,是我最好的朋友亲口告诉我的,我在愤怒中听完她的讲述,之后久久不能平静,但是,也不知道怎么来帮助她。


她的讲述更是伴着泪水:


大二暑假我去了一家报社实习,所在的版组气氛非常活跃,基本都是年轻记者。有个40来岁的编辑,资历老地位比较高。据说他年初刚结婚,妻子小他十几岁。他给人的印象是一个很有艺术气质的很爱玩而且比较正派的人。同事之间关系非常融洽,实习期间大家对我都很关照,也许是因为我性格开朗幽默,快言快语,实习成绩也很不错。这个叔叔级的编辑几次说要请我吃饭,我也觉得这没什么,毕竟被前辈关照是很正常的事情。虽然说实话,我很讨厌跟这种中年男人吃饭。
这天晚上8点多的时候,他突然打来电话问我现在能不能出来坐坐聊聊,他在国展。他说国展在北三环,很近的,在北京混了两年多的我竟然还天真地以为国展在海淀区。这些天我虽然稿子写得不错,但也出了好几次错,白天开会的时候被总编助理批评了一顿,心中很是忐忑不安,前辈说要请我,我犹豫着还是答应打车过去了。


但是我想到了阿伟,他是我绝对信任的朋友,做事稳重。我打电话给他,说一会儿如果我打他手机的话,别接,马上给我打过来,就说是我室友的男朋友,室友没拿寝室的钥匙,要我赶紧回去开门。


很快到了国展,这个男人已经完全没有在报社里的君子模样,略有酒气,伸手就揽我的腰,我不动声色地躲开了。说实话,以前遇到这种情况,我早就一个巴掌扇过去了,但现在毕竟不是在学校,该工作了,很多时候不得不暂时忍耐。我声明说我只能陪你到12点啊,明天我还要有个采访呢!他说你让××自己去不就行了吗?大周末的,一个实习生不用那么操劳的!我说不行,答应了别人一起去就不能不去的!他说那先吃点东西吧,我当时真的不饿,但特别渴,几个小时没有喝水了,他说去马路对面的KFC,说那里24小时营业,我说KFC都是23点关门,他说不是,但确实我对了。“你不就要喝水吗,我给你找个喝水的地儿”。边走着,阿伟打来电话,问我说:“你说你室友,可你这个室友叫什么名字啊?”我怕那个老男人发现,就装作跟人联系采访时的表情语调,说:“随便,随便你啊!”


“随便?”


我依然笑着说:“是啊,看你了,到时候给我打电话就行了!”


阿伟果然聪明,马上明白了:“你是不是被人圈住了?”


我笑着说:“是啊是啊,所以你给我电话吧!挂了啊!”


临街挨着KFC20多米的地方就是一个铁门,我戴着隐形眼镜,晚上看不清东西,就跟他走进铁门,以为那里面有咖啡厅之类的地方,结果他走进临街的一座楼房,进门一层,他拿出钥匙,竟然是住宿楼。我警觉出有什么不对劲,但晕乎乎的,不知道怎么昏了头居然跟着进去了。一室一厅,能坐的地方只有那间“室”,一床、一梳妆台、一电脑桌,进去之后,他问我要喝什么,说有砌好的茶,我说我只喝白开水。


他出去倒了一杯白开水,我渴极了,但头脑猛地清醒起来:不要喝别人给的水!


一看表,居然快12点了。我称有短信,掏出手机来偷偷给阿伟拨了一个,他马上打过来:“你在哪儿呢?你赶紧回来吧!××没拿钥匙回不去了!”


我对这个男人说:“我室友的男朋友叫我赶紧回去开门!”


他一听,特别不高兴了,说:“这么晚了,你让一个女孩子家怎么回去啊?你跟他说,你在国展,让他自己打车来拿!”


我说不好吧,一个寝室的,要帮帮人家嘛!


他说:“怎么女的不给你电话啊?人家说不定巴不得你不回去呢!”


我快气死了,他妈的,姑奶奶的火爆脾气大得很哪,要不是碍于工作且现在受制于你,我会跟你陪笑脸?


“不行,我一定要回去!”他居然很得意地说:“我们小区12点关铁门,你翻不出去的!就在这儿睡一晚吧!”


我一听怒死了,别说本姑娘还是处女不跟你上床,就算平时玩惯了,也绝对不会跟你这种糟老头子上床!


我往门口冲,依然很镇定,但已经没有了笑容,说:“你这门怎么开?”心想,要是不开,我就跟他拼了!


很幸运,这个男人还没有兽性大发,愣了一下就开了门,口里居然还在说:“大门肯定锁了,我就在这儿等你,你一会儿保准还要再回来!”


我头也不回就走,大不了直接打110。只要能出了那间屋子我就什么也不怕了!


保安正要锁大门,我叫住了,钻进一辆出租车,给阿伟发了短信,开始后怕了,“哇”的一下大哭了起来!


回到寝室,一个人担心地睡了一个晚上。早上没起来,也没去采访。约好去采访的师姐可能觉得不太正常,打来电话,我犹豫了一下告诉了她。缓和了一天,我听从师姐的建议将这事告诉了总编助理。报社记者几乎都是外地的女孩子,这样太危险了。北京的女孩子他不敢惹,难道就这么欺负我们外地的女孩子吗?


听完朋友讲的事情以后,我去查了一些有关性骚扰的资料。


美国1964年将性骚扰写入人权法。20世纪90年代,“性骚扰”一词传入中国;2001年,西安,中国有了第一例性骚扰案;2003年,武汉,中国有了第一例原告胜诉的性骚扰案。“性骚扰”的相关立法在中国也已经开始起步,《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尝试增加对“性骚扰”的法律界定和惩治机制。“性骚扰”的界定很难,一旦要立法,既要考虑到符合人性、人道,又要保护人们的基本权利,比如求爱权等。如果一个正当的行为自由也会导致法律后果,那将影响到自我的正常发展和社会的正常运转。


如何防治“性骚扰”如今成了一个世界性难题。它介于违法行为和道德缺失之间,很难界定其法理上惩罚的切入点和执法尺度。从较早对“性骚扰”进行立法的国家的司法实践看,真正成功的案例也是极少的。应该看到,即便有立法,法律对防治“性骚扰”的作用也是有限的,其运行成本昂贵,诉讼过程也极艰辛。其最大的难点在举证,性骚扰发生的场合一般比较隐蔽,造成的多是精神损害,很难留下实物证据,再加上现代人的观念仍然没有转变,权利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很多个案都是因为证据不足败诉,更多的受害者因为没有足够的重视而选择沉默和隐忍。


对于年轻人,尤其是社会阅历缺乏的女孩子来说,最重要的是要保持高度警惕和理性分析,积累必要的自我保护常识,防患于未然。
504788699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7-7-13 10: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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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nbv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7-11-30 16: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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